9月18日上午, 《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在公开征求意见两个半月之后,正式在交通运输部的官方网站对外颁布。
这个由交通运输部牵头,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、中国保监会,共计十个部委参与审批的《意见》,旨在规范汽车维修售后服务市场的乱象,而打破乱象的关键就是“维修技术信息的公开”,这也是最终版《意见》的实质内容。
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,最终版的《意见》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设立了明确的时间表,以及明确的惩罚措施。这意味着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反垄断有了实质性突破。
按照《意见》第十七条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,自2015年 1月1日起,汽车生产企业要在新车上市时,以可用的信息形式、便利的信息途径、合理的信息价格,无歧视、无延迟地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(包括独立维 修企业、维修设备制造企业、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、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)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。要在汽车产品说明书中,明确车辆型式核准证书信息,规定排 放维修技术要求,说明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、型号以及有效使用寿命等信息。
明确的惩罚措施为,交通部将会同环保部、质检总局制定《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,定期组织对汽车生活企业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,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、撤消该车型有关《公告》和CCC认证证书。